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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學后“月入過萬”的副業培訓多少有詐?編者按 經濟下行壓力下,越來越多的人考慮通過搞副業來增加收入、補貼家用,或多學一門技能傍身、抵御風險。與傳統的做手工、擺地攤等不同,如今副業更多的與互聯網相關,開網店、短視頻剪輯、有聲讀物等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在這樣的背景下,副業培訓市場快速升溫。其中,一些培訓機構以“入行門檻低、市場緊缺”“零基礎也可以變身××大師”“保底月入過萬”等招攬學員,甚至誘導學員貸款支付培訓費。而不少學員付費后發現,培訓課程敷衍、承諾的派單也沒有實現,被割了“韭菜”。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法治經緯版推出專題報道,揭露副業培訓市場亂象,推動問題解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敬請關注。 □ 本報記者 趙麗 □ 本報見習記者 丁一 □ 本報實習生 文旭晨 前段時間,深感工作壓力越來越大的劉云打算搞一份副業。在北京從事測試工程師多年后,他對自己的職業前景愈發擔憂,琢磨著找個其他的“出路”。看到一些自媒體博主粉絲很多、接了不少廣告,愛好文學的他也躍躍欲試,通過網絡平臺花3600元報了一個博主培訓班。 “培訓廣告說‘入行零門檻’‘學會即成單’,流量大的文章都是有寫作套路的,學成后不僅可以把文章投給文學網站賺錢,自己也可以開賬號當網紅博主賺錢。”劉云近日向《法治日報》記者回憶說,他交了錢后發現,授課老師極其不專業,照本宣科念材料,自己按照其傳授的經驗寫文章,從未被文學網站采用過,發在自己社交賬號的文章點擊和轉發量也很低,“感覺自己被騙了”。 劉云的遭遇并非個例。南京大學一項調研數據顯示,我國一邊工作一邊干副業的人已經超過8000萬。如此龐大的人群,迅速點燃了職業培訓市場。從緊隨低碳風潮推出的碳排放管理師報考培訓班到伴隨直播帶貨興起的個人IP“點金術”,從60天速成月入過萬元的自媒體寫手、到學習20天就能接單的手辦課……眼花繚亂的培訓中摻雜各種亂象,讓“劉云”們成了被割的“韭菜”。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高質量的職業技能培訓值得肯定也很有價值,但該領域的亂象亟待治理,其中的關鍵和難點在于如何斬斷不法機構利用知名網絡平臺進行引流的鏈條,厘清引流平臺的法律責任,壓實平臺責任承擔機制,同時,建議監管者用好用足法律賦予的市場準入、行政指導、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等權限,遏制這類亂象。 為干副業參加培訓 交錢學習被割韭菜 在上海一家企業做財務的錢娜最近一段時間有些焦慮——雖然工作不算忙,但多年來收入一般,家庭經濟壓力逐漸增大。“如果自己能干個副業就好了。”萌生這個想法后,聯想到在手機上經常刷到的“博主下班后做副業賺錢”的短視頻,她決定嘗試做一名讀書博主。 開通賬號、收拾書桌、制作視頻,連續發布了多條讀書筆記,然而,訪客寥寥無幾,更不要說迅速漲粉了。 是不是自己不夠專業?反思過程中,看到一些培訓機構發布的廣告說得天花亂墜,于是她花費數千元報了視頻剪輯課程和漲粉課程,但收效甚微,“培訓課很多是看視頻,一些內容和網上公開的視頻差不多,沒有啥技術含量”。 北京白領鄭海在一家公司的銷售部做數據分析,因為不太喜歡這份工作,就想先學個技能搞份副業,然后辭職。2022年以來,他報了配音、軟裝設計、自媒體博主等多個培訓班,最終沒有一項培訓能真正從業賺錢,“總共花出去兩三萬元,可什么都沒學到”。 他向記者舉例說,比如平臺上有大量配音兼職廣告,聲稱“不需要坐班、月入幾萬、學完就能上手”,然后引導消費者報名培訓班。培訓后感覺效果不佳,“培訓老師”又引導說光會配音不行,還要學會剪輯、后期制作,才能形成完整作品,然后他又報了剪輯、后期制作培訓班。“前后共花了近8000元,浪費了大量時間學習,但學無所成。” “花了錢初步了解該行業才發現,所謂‘零門檻’完全是無稽之談,怎么可能動動嘴巴就能輕松賺錢。”鄭海說,之前培訓機構完成培訓后提供兼職派單的承諾也沒有實現。 多位受訪者告訴記者,他們為了干副業賺錢而報了帶有“速成”、“變現”等標簽和元素的培訓班,原本想為“技能知識”買單,結果卻讓這些培訓班賺得盆滿缽滿,自己則像極了一茬又一茬待割的“韭菜”。 南京大學的調研數據顯示,國內干副業的人群中,七成以上經歷過失敗。在豆瓣“副業失敗的一天”小組,有近28萬人分享自己干副業的心得和經驗。 至于自己為何被割“韭菜”乃至有些人多次被割“韭菜”,大家一致的觀點是:被夸大的廣告宣傳所迷惑。 “市場緊缺、需求量大,年滿18周歲,中學以上學歷就能報考”“零基礎‘小白’也可以變身剪輯大師”“培訓結束即上崗,月入萬元”……為了在第一時間吸引學員的關注,這些培訓班通常對外以“0基礎”、“速成賺錢”等口號進行宣傳,稱“一學就會”“會了就能賺錢”。 曾在重慶市從事過此類技能培訓銷售的高女士告訴記者,機構會精心選擇職業技能培訓方向,其曾經供職的機構,黃金標準只有一個——速成,“短則幾天幾夜,長則兩三個月,‘0基礎’就能學,這讓‘小白們’放下了對陌生事物和行業的戒心”。 高女士解釋說,若是一項技能和技能所對應的行業門檻太高,很難讓人提起學習的興趣和從業的信心,更別提吸引用戶購買培訓課程。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類培訓班在對外宣傳時用語夸大的情況很常見。2021年底開始轉型到副業培訓領域的陳先生告訴記者,如“六個月學會Python(編程)”等都是試圖用夸張的廣告詞和虛構的成功案例,為消費者營造出一種“只要上了某某課,就是人生贏家”的假象。 “這些課程往往前期教給學員易上手的內容,隨后引導學員購買標價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課,許多人交了學費后發現,自己幾個月內突擊掌握的所謂技能,在真實的職場沒有任何競爭力,參加副業培訓課缺乏變現途徑。”陳先生說。 而與之相輔相成的另一個“必殺技”便是——低價引流。 北京寶媽劉靜全職在家帶娃,想干個副業增加家庭收入,在“1元開啟高薪副業”等廣告詞的吸引下,抱著“萬一真的能掙錢”的心態,報名了為期一周的配音體驗課學習。 報名當天晚上,劉靜被拉進一個約200人的社交群,該培訓機構的老師開始在群里教大家發聲方法和技巧。除了有限的課程內容外,培訓機構每天在群里分享大量的成功案例。這讓劉靜感覺機不可失,便花了幾千元購買所謂的限時低價正課。 不久,劉靜收到了該培訓機構寄來的話筒、耳機等配音設備以及一套提前錄播好的音頻課程。原本想象中能跟著專業配音演員在網絡直播中面對面學習的場景,變成了聽一段段枯燥的錄音。劉靜好不容易學完課程拿到了培訓機構發放的證書,卻發現“作為業余人士,根本接不到專業平臺的單子,錢打水漂了”。 在重慶市一家公司從事旅游業務的王麗也是在低價引流廣告宣傳的蠱惑下,報名了影視剪輯培訓。 9.9元的直播課程,一共有6節,每節課大致30分鐘。直播中,講師賣力推銷視頻剪輯VIP課程,售價為9800元,由60節課程組成。 王麗覺得9.9元的課程“什么都講了,又什么都沒講透”,于是咬牙下單了VIP課程。她用一個半月上完所有課程,隨后被培訓班講師拉到了接單群里,但每天訂單量極少,一個月下來總共接了兩單,每單完成需要大量時間和精力,但報酬僅200元。 承諾兼職能賺高薪 實為套路學員交費 這類培訓班的另一個“必殺技”是承諾學成之后賺大錢。 “大眾認知度較高的熱門行業,比如影視后期制作、直播帶貨、個人IP等,都是副業培訓的重點行業,基本上是與當下主流的短視頻相關的技能課程。培訓班緊跟時代浪潮開發相關課程,讓人覺得可信度更高。”高女士介紹說。 “社會緊缺,可以干一輩子的黃金職業!”“提升自己,還能拿補貼,高薪健康兩不誤”……記者聯系了多家提供健康管理師、公共營養師、心理咨詢師證書考試報名、培訓服務的機構發現,這些機構的套路如出一轍,一般是先介紹該行業前景多么好,人才數量缺口大等,即使是兼職,收入都很不錯。 在詢問了記者的年齡、學歷和專業后,所有受訪機構都“恭喜”記者滿足報名條件,拋出各式各樣的“拍胸脯保證”。 多家發放健康管理師證書的培訓機構工作人員信誓旦旦地說:“產學一體化,機構會指導學員在一些網絡兼職平臺注冊上傳證書認證,然后進行系統派單,同時機構也有自己的學員兼職群,前期收入每小時50元至100元,后期隨著接單量的增加,咨詢費也會逐漸上漲,收入可以達到每小時200元至1000元”,“如果兼職的話,一年收入可達2萬元至5萬元”。 有機構表明了他們在推薦學員干副業方面的特殊優勢,學完并拿證之后,他們在重慶、廣州、深圳這些城市都有對口的合作企業,可以幫忙牽線介紹兼職工作,拿高薪。 有培訓機構講師承諾:“畢業后包訂單,每月收入保底1萬元。” 此外,還有培訓機構人員反復向記者強調,營養師、健康管理師都屬于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學費享受“先墊后補”政策,拿證后就可以申請國家職業技能補貼,相當于免費考證。 而只有等到學員交錢開始學習,甚至學完整個課程之后,真相才會慢慢浮出水面。 2023年9月,來自山東某高校的大三學生李媛在某職業培訓機構的“補貼忽悠”下,花費1580元報考了健康管理師證書。但是,等李媛拿到證書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補貼時,卻被告知“只有從事相關工作了才能領”。 來自廣東的二次元手辦課學員馮妮之前因為相信培訓班老師“半個多月就能開始接單賺錢”之類的說辭交費報名,可現實卻很快將她的夢想打破——等了兩個月,沒有接到一單業務。我找培訓機構要求退費,對方找各種理由就是不退。 培訓機構魚龍混雜 部分機構沒有資質 事實上,一些培訓班的套路不止于此。 記者統計了某問答平臺“副業”相關話題下上萬條回答和評論,發現在關于副業、賺錢、暴富的提問下,一定少不了“賣課黨”和“引流黨”的蹤影。 答主先放出截圖,列出可觀的個人收益,然后介紹各種各樣上手快、變現容易的副業,輔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增加可信度。在他們的口中,凡是做自媒體,一天帶貨流水過萬元,視頻播放量必破百萬次;凡是做跨境電商,新手就能月入萬元。 緊接著,他們話鋒一轉,表明這樣高薪的副業市場缺口依舊很大,但外行人如果沒有老師帶領就會像無頭蒼蠅一樣盲目亂竄,最后借機推薦自己的公眾號和私教課程收割一波流量。 來自北京的“95后”唐立,就在2023年11月經歷了“廣告引流—學員進群—忽悠變現—高價售課”的全程“服務”。 唐立首先被某平臺上的一條副業培訓廣告吸引,根據上面的聯系方式添加培訓機構主講老師“糕糕”的社交賬號,開啟自媒體運營實操課。 在課堂上,“糕糕”介紹各種所謂的自媒體變現方式,隨后推出稀缺帶課名額,唐立頭腦發熱,直接支付4980元“搶”下8個學員名額中的一個。 激情下單后,逐漸冷靜下來的唐立對這家機構進行了查詢,發現該機構經營異常于是立即提出退款,“對方售后人員推三阻四,最終在我強烈要求并且沒聽課沒簽合同的情況下,于今年1月退還了學費,但扣除了3%的手續費”。 唐立事后聯系到該機構的其他學員才明白,“糕糕”根本不是只帶8個學員,而是每天每個時段宣稱只招8人。 記者近日進入該公司直播間,看到唐立所言的“糕糕”老師依舊用高昂的聲音介紹著如何用流量變現。直播最后準時出現了“只帶8個同學,第9個只能跟公司學”的營銷話術。 業內人士陳先生向記者透露,甚至有一些機構自己創造需求更有迷惑性。比如一個平臺招100個學生,每人收費2999元,收取學費近30萬元,拿出一筆錢包裝成一個項目提供訂單給學員,“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還有一種套路是,把后期的課程設置得很難,讓一些學員覺得自己太笨學不會,或者沒有好好學,最后主動放棄。 記者還注意到,目前市場上這類培訓機構魚龍混雜,部分機構并不具備培訓資質。 “保育員、育嬰員、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考取中……證書可用于積分落戶、求職就業、持證上崗”“專注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教您考證避坑不再被套路”。在某短視頻平臺,一個名為“懿鑫教育”的賬號發布了100多條有關考證的廣告視頻。記者按照賬號個人主頁的提示,添加了黃老師的社交賬號。 記者看到,黃老師最新一條朋友圈為“加社交賬號秒報名系列”并附轉賬截圖。記者詢問黃老師能否報名心理咨詢師,對方說“可以”并發來一個證書樣本圖片,稱目前最權威的是由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頒發的心理咨詢師基礎培訓合格證書。 記者詢問“是否有辦學許可證”?對方說“沒有”。 記者追問“沒有許可證怎么可以開展培訓考證業務”,對方話鋒一轉稱“逗你玩的,肯定都有,沒有怎么干”。 記者提出希望提供許可證的證明時,對方直接說“不能”,并讓記者去線下看。記者委婉表達只是想確定考的證是否靠譜,對方直接甩來一句“你再問問其他機構”。 之后,記者被這位黃老師刪除了聯系方式。同時,在相關的企業搜索平臺,記者并未檢索到該公司的任何信息。 兼職不成遭遇詐騙 課程退費難上加難 這樣的培訓還催生出一系列其他亂象。 記者咨詢某機構自媒體運營實操課時,表示課程太貴負擔不起,對方就不斷誘導記者分期付費:“學費方面有壓力,可以通過花唄、借唄等方式付款。” 天津人趙芳原本想通過兼職配音增加收入,但在連環套路下卻背上了十多萬元的債務。 趙芳報了一個兼職配音培訓班后,順利完成了培訓內容。今年2月29日,趙芳被拉進某配音兼職工作新人群。群友的各種“賺錢”以及禮賞(在××影視App中充錢購買,做幫影視主播打賞的任務,根據傭金獲得利潤,任務成功后本金和利潤可以提現)提現成功的截圖,讓趙芳決定“小試牛刀”,分兩次充值了幾百元完成任務后,她不僅拿回本金并且賺了400元。 放下警惕的趙芳決定投入5萬元升級會員,“這樣回報高、利潤高”。 這次,系統為趙芳匹配了需要19萬元本金的大額聯單任務。面對該任務,在群友的鼓勵和出謀劃策下,她從某借款平臺借了將近10萬元,又向配音兼職工作推薦人借了5萬元,一起轉入推薦人的賬戶由其幫助升級會員等級。但在她轉賬成功后,推薦人就像人間蒸發了。她想維權,卻不知道該找誰。 同樣在努力維權的還有今年21歲的河南周口人陳曉。 受廣告引流,陳曉報名了四川××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繪畫培訓課程。對于學費,工作人員說“機構為大學生額外提供‘先學后付’的分期貸款方案,2個月就能自己兼職付完全部學費”。為了讓陳曉信服,這名工作人員還提供了許多學員的接單反饋截圖。 就這樣,陳曉分期12個月貸款5953元報名。但是上完基礎班后,陳曉一直接不到兼職單。她找到負責老師表明自己要退學。對方卻以課程已經結束為由拒絕退費。如果堅持退學,則需要承擔3571元的違約金。此時,陳曉已經支付6期分期費用,加上預訂金,已支付了3007元。 目前,陳曉為了維權加入了某社交媒體上的“退費維權交流群”。被培訓機構忽悠簽下培訓合同、要求退學退費卻遭遇“踢皮球”……這是該“退費維權交流群”里絕大多數人的遭遇。 厘清責任強化監管 規制職業培訓廣告 多位從業者在總體上肯定了職業培訓的價值。陳先生坦言,職業培訓的意義在于幫助大家找兼職方向并且能夠快速上手,但是一定要找準正規的、性價比高的機構,不要沖動消費。干副業能賺錢,但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個人水平和能力。 “一些廣告宣傳某項副業培訓包教包會,月入幾萬元,這種夸張性的表述對副業培訓領域有害無益。”高女士說,事實上,沒有廣告引流,很多消費者也不會被“忽悠”參加不正規的副業培訓。 一些受害學員告訴記者,引流網絡平臺事后往往以無法對培訓內容負責為由“甩鍋”。 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葉剛看來,明顯帶有虛假宣傳、虛假培訓嫌疑的培訓廣告、產品在平臺上暢行無阻的原因,究其根本是信息發布者未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王葉剛認為,厘清此類平臺的法律責任,可以倒逼平臺履行審核監督的安全保障義務。平臺作為發布內容的“守門人”,具有天然的監督優勢。 “消息發布者人數眾多,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實時監管并不現實。平臺發現違法行為后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則可以實現平臺監督與政府監管的聯動。只有明確平臺在‘副業培訓陷阱’中的法律責任,才能讓平臺更積極主動地履行審核監督的安全保障義務。”王葉剛說。 在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看來,“這些打出低門檻、高回報的副業培訓廣告,違反廣告法的規定,其監管的關鍵和難點,在于其脫離線下廣告機制進入了網絡世界,執法機關對其整治與監管較為困難,一方面是由于網絡空間的開放性和匿名性增加了監管難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當前線上職業培訓廣告和培訓內容的審核機制尚不健全。 孟強認為,要治理此類問題,必須強化對網絡職業培訓廣告行為的監管力度,要求網絡平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斬斷不法引流鏈條,建立網絡廣告巡查治理的常態化機制,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積極回應消費者關切,將消費者權益保護落到實處。 關于職業培訓類廣告的規制,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董媛媛認為,相較于立法來說,目前更宜通過各地相關部門出臺合規指南性文件并加強監管,這種做法可以更有針對性地解決職業培訓廣告市場秩序亂的現實問題,各地相關部門可以在合規性指南中明確職業培訓廣告的內容要求及形式要求,對職業培訓廣告作出規范指導;提供投訴、舉報渠道,積極受理、查處違法廣告行為;還可以組建專門的人才隊伍,對職業培訓廣告加強監管篩查。 同時,在調查中,有消費者提到,其在大型正規招聘平臺上看到招聘兼職以及相關培訓廣告后進行聯系,最終受騙。 “如果招聘平臺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未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求職者人身財產安全導致損害的,需要依法承擔侵權責任。至于平臺承擔責任的具體比例,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綜合認定。但不同案件的案情并不相同,很難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劃定平臺的責任比例。”王葉剛說,在用人單位入駐平臺前,平臺應審查用人單位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在招聘信息發布后,若平臺發現招聘信息存在虛假宣傳、虛假培訓嫌疑的,應當及時采取警示、限流或刪除等必要措施,防止更多求職者受到誤導。 孟強認為,此類招聘平臺經營者應當加強內部風控措施,例如嚴格審核入駐企業的資質、對涉嫌詐騙的信息及時處理、建立黑名單制度等,以有效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在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顯敏看來,消費者通過網絡向“千里之遙”的經營者支付培訓費,要維權必然存在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 他提醒消費者可以按以下步驟處理:與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協商,如果找不到該經營者,則要求電子商務平臺提供其信息;如問題得不到解決,與平臺經營者協商;再不行,向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窮盡前述救濟途徑均不能解決,可選擇向有管轄權的互聯網法院起訴。互聯網法院審理這類糾紛案件,立案、庭審、送達等環節均在網上完成,可以部分解決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 (文中受訪學員均為化名) 來源:法制日報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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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鄰居’不是活人”● 全國多地出現了個人購買商品房用于專門放置骨灰盒的情況,有受訪者稱,其所住小區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樓層甚至樓棟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選擇“骨灰房”的業主,大多生活在一、二線大城市,而大城市存在著墓地價格高、管理費用貴、租期短等現實問題,于是在位置比較偏僻、單價便宜的小區購房用于安置骨灰盒進行祭奠● 個人購買商品房專門放置骨灰盒的行為,違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則。《殯葬管理條例》也規定,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立法機關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利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現象進行法律層面的規范和管理。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相關部門還應當對喪葬行業收費亂象進行整治漫畫/高岳□ 本報記者 韓丹東□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 王意天本該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鄰居,卻一年到頭見不了一面——入住很久了,對門的開門聲似乎從來不會響起。聯想到小區里有人家將房子專門用來放置骨灰盒進行祭奠,家住江蘇南通某小區的趙先生心底隱隱不安。直到前兩天,他正好在家休息,突然聽到對門有動靜,于是迅速起身跑到門口,從貓眼向外望去:樓道里擠著七八個人,打開了對面的門。趙先生假裝出門,透過幾人身體間的縫隙,看到對面房間里擺著兩座燭臺,中間是一個黑色盒子。隨著對方彎腰鞠躬,一張黑白遺像出現在他的視野里。“我的‘鄰居’不是活人!”原本的猜測得到了印證,想想對門就是專門用來放置骨灰盒的“骨灰房”,趙先生感到既膈應又有些害怕,“我該怎么辦”?趙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據公開報道和《法治日報》記者調查采訪,全國多地出現了個人購買商品房用于專門放置骨灰盒的情況,有受訪者稱,其所住小區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樓層甚至樓棟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那么,商品房能否買來專門安置骨灰盒進行祭奠呢?“骨灰房”是否侵犯了其他鄰居的合法權益?如果以此為噱頭售樓是否違法?帶著這些問題,在清明節來臨前夕,記者展開了調查采訪。購買商品房安置骨灰有小區“骨灰房”扎堆去年,湖南長沙的李云(化名)來到山東青島工作,初來乍到,囊中羞澀的他在網絡平臺看中了一套位于李×村的房子——那里離市區較遠,但交通較為發達,關鍵是那個小區的房子租金都比周邊便宜不少,而那套房子的租金更是只有周邊小區類似戶型的一半。以為撿到漏了,李云趕緊付了定金。正當他興致勃勃地搬家時,總感覺門口保安看他的眼神怪怪的。布置好房間,打開窗戶準備透透氣時,他發現對面有3戶人家的窗戶全用紅磚水泥封死了,沒留一點縫隙。一次,李云出門時偶然聽到保安對著對講機說:“現在年輕人膽子真大,這種陰氣重的房子說住就住,一點兒也不害怕。”聯想到被封死的窗戶、特別便宜的租金,李云感覺不對勁,經打聽才知道,那些房子是“骨灰房”,根據當地習俗不能見光,所以才將窗戶封死。也因為“骨灰房”的存在,小區的房價和租金都比周邊便宜不少。沒住兩天,李云就搬了出去,“說實在的,住那有些瘆得慌”。這樣的“骨灰房”,天津也有。天津濱海新區的王先生是一名空調安裝師傅,他告訴記者,自己在濱海新區天津港內某小區裝空調時,就曾見過“骨灰房”。那次,他接到一個安裝空調的訂單,客戶開價是平常安裝費用的兩倍。王先生印象特別深,剛進門,他就看到客廳中央擺著一張桌子,上面放著骨灰盒與各種供品;窗戶沒有封死,而是掛著潔白的窗簾,中間掛有大白花,看上去像一個靈堂的布置。“我被嚇得一哆嗦,不由自主把邁進門的腳又縮了回來。”王先生回憶說,客戶見此情景,當場將原本的安裝費再次提高了一倍,他才硬著頭皮將空調安裝完。按照王先生的介紹,記者近日來到了該小區。一名保潔員指著一戶裝著白色窗簾、中間掛有大白花的房間,以及一戶黑色窗簾緊閉的房間說,那就是大家口中的“骨灰房”,平時一般都空著,清明期間才有人來祭奠,“有的房子還經常欠繳水電費和物業費,門口貼了很多張繳費單”。記者數了下,該小區僅大門附近的兩棟樓,這樣裝飾的房間就有10多套。近年來,多地被曝光有小區存在“骨灰房”,有的小區一個樓棟存在多個“骨灰房”,或某一層都是“骨灰房”。江蘇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有樓盤開盤時,吸引一批周邊大城市的購房者前來,其中就有不少人買房用來當作“骨灰房”。記者調查了解到,各地因為風俗不同,“骨灰房”的選擇也有所不同,一些人購買、布置“骨灰房”時會向“風水先生”咨詢,這也導致有小區出現“骨灰房”扎堆的現象。河北滄州的劉先生前段時間為購買“骨灰房”而咨詢“風水先生”,不僅被推薦了幾個小區、樓層,還要求其在“骨灰房”門口貼上白色或綠色對聯,再將房門換成老式鐵門,用紙將門鎖鎖眼蓋住等。“我現在有些猶豫,這么干同樓層的鄰居可能會來找我。”逝者安息但生者不適業主實際用途難限制為什么明明有正規墓地,偏偏選擇在商品房里放置骨灰盒進行祭奠呢?記者調查發現,選擇“骨灰房”的業主,大多生活在一、二線大城市,而大城市存在著墓地價格高、管理費用貴、租期短等現實問題,讓親人“入土為安”的代價不小。“太貴了,買不起。”前段時間,咨詢完附近墓地的價格后,北京市朝陽區的趙女士不禁感嘆道。她告訴記者,在北京,即使是一些質量一般、地理位置偏遠的墓地,價格也要10多萬元,并且購買墓地后,只能享有20年的使用權,之后還需要支付“墓地管理費”。趙女士直言,自己已經看好河北省張家口市崇禮區某樓盤,一套房的價格在25萬元左右,面積適中,而且產權期長達70年,準備將過世親人的骨灰安置在那里,每年前去祭拜。天津一位購買了“骨灰房”的某小區業主說,買這種房子一般會選擇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住戶較少、單價便宜的小區,買了就悄悄地安置,不要告訴鄰居和附近住戶,免得對方產生心理負擔、引發糾紛。“我家經濟條件還不錯,購買‘骨灰房’安置親人骨灰,我有些朋友將親人骨灰安置在附近野山上,弄幾塊碎石頭堆一堆。”按照提示,記者攀爬了幾座位于天津的野山,發現確有不少疑似骨灰盒放置點,有的用紅布蓋上放置在不顯眼的石洞中,有的用石頭覆蓋,壘成墳的形狀。“總得找個地方讓親人安息吧。”該業主說。一邊是讓親人安息的殷殷情感,一邊卻是鄰居對這種特殊行為的忌諱。“心理上過不去、不舒服”“難以接受”“肯定要舉報”……社交平臺上“骨灰房”話題下,很多網友發表類似觀點,認為“辛辛苦苦攢錢買套房子,到頭來發現對面‘住’的是骨灰,換作誰也不愿意”“一想到和一堆已經去世的人住在一起,出門都覺得樓道冷了一些,陰森森的”。很多居民無法接受“骨灰房”,據公開報道,2017年,江蘇如皋某小區就因小區內存在“骨灰房”,一批業主聚集抗議。此外,還有受訪者提到,“骨灰房”往往長時間無人管理,加上逢年過節的祭拜燒紙、點燃香燭,也會存在安全隱患。天津一名房地產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購房者不會告訴開發商房子的用途,而銷售也只管出售房屋,不問用途。開發商在銷售合同里規定: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但實際操作中,業主將房屋用作“骨灰房”,是否算改變了用途?這一點很難界定,而且一些“骨灰房”也很難被發現。一位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說,有的小區入住一段時間后,會有業主向物業公司反映:小區內存在多間房屋常年不亮燈,唯獨清明節當天有人進出,一整晚燈火通明,懷疑是“骨灰房”。物業公司只得聯系雙方業主進行協商,但如果對方不承認或不愿意改,物業公司也沒有很好的辦法。記者近日以“想購買‘骨灰房’”為由咨詢天津、山東青島、遼寧多地房屋銷售人員,得到的回復幾乎都是“本小區不存在‘骨灰房’”“沒聽說過‘骨灰房’”。但也有個別銷售在得知記者的意圖后,會推薦相關小區,并要求面談。“和前幾年的‘炒房潮’一個道理,許多人買下房子但不居住,‘骨灰房’也是如此,銷售時無法分辨購房者的用途。”天津市濱海新區某樓盤銷售人員說。“您買了要用來干什么,我們無權干涉。房屋用途不是我們考慮范圍。”有銷售人員如是說。擅自改變商品房用途應取得業主一致同意商品房被當作“骨灰房”銷售或使用是否違法?小區業主或隔壁鄰居是否有權要求恢復原樣?北京市律師協會物業管理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包華說,若房產銷售人員明知購房者購房目的是安放骨灰盒進行祭奠,仍然出售,或暗示購房者購房后可以安放骨灰盒,都是違法行為,違反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內容。“商品房的用途是用來居住的,而不是用于存放死者骨灰,這種用途與通常理解的居住是不一樣的。”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說,個人購買商品房專門放置骨灰盒的行為,違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則,相關人員可以申請物業公司協調或至法院起訴,要求恢復原用途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鄭寧認為,從誠實信用的角度來看,曾用作“骨灰房”的房屋,如果再進行售賣,賣方應該履行房屋用途的告知義務。“在房屋內安置骨灰,和房屋內出現過謀殺、自殺等情況一樣,屬于一些人會介意的情況,買家應該對該情況享有知情權。”在上海誠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大成看來,“骨灰房”涉及多方利益主體,包括“骨灰房”業主,與該業主相鄰的鄰居以及同一小區的業主、開發商、物業公司等。“如果開發商有針對性地開發‘骨灰樓’,建設造型獨特的小面積商品房,專門用于給購房人安放親屬骨灰,即便以住宅名義對外出售,仍涉嫌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張大成說,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于住戶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進行祭奠的行為并非完全沒有限制。從國務院頒布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來看,購房人將“居住”用途的住房改變為“喪葬”用途的“骨灰房”,在事實上已經構成了對土地用途的改變,違反了相關規定。即便認為行政法規無權規范民事法律主體的行為,住戶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的行為也明顯違背了遵守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則。“具體到殯葬這一領域,《殯葬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也明確規定,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小區居民在安置家屬骨灰盒時有義務遵循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張大成說。他建議,立法機關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利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現象進行法律層面的規范和管理。此外,由于這一現象的根源在于“天價墓地”,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相關部門還應當對喪葬行業收費亂象進行整治。最終達到生者“住有所安”與逝者“死有所葬”的平衡,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來源:法制日報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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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學學安全7月16日,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六里山派出所聯合玉函北社區組織玉函小學學生走進英雄山路消防救援站開展暑假研學活動。法治日報通訊員 郝鑫城 攝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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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油:用好廉政書屋 打造沉浸式紀律教育平臺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7月5日,中國海油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到中國海油廉政書屋開展現場學習。中國海油黨組書記、黨組成員、黨組工作部門相關負責同志走進書屋,通過聆聽現場講解、剖析“身邊人”的典型案例、觀看視頻短片,再學習再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論述,回顧中國海油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的實踐歷程,進一步深化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認識領悟,增強學紀、知紀、明紀、守紀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黨組到廉政書屋開展現場學習,以身作則發揮‘關鍵少數’表率作用,有利于推動集團各級黨組織通過多種形式常態化推進紀律教育走深走實,引導黨員干部進一步強化紀法意識,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中國海油紀檢監察組組長鐘慶明表示。 中國海油廉政書屋由中國海油紀檢監察組和中國方正出版社聯合共建,自去年12月正式建成啟用。中國海油黨員干部將廉政書屋作為學黨紀、強黨性、悟廉潔的重要課堂,自揭牌啟用以來,150多個基層黨組織、1700多人次來此參觀學習。書籍、短片、數說、圖文演示、典型案例……廉政書屋的豐富功能,為黨員干部提供了多樣化的黨性教育、紀律教育方式。黨員干部結合自身實際,參觀學習、借閱書籍、圍繞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展座談交流、在黨旗墻前重溫入黨誓詞,檢身正己、常思常悟。中國海油紀檢監察組在“管好”“用好”上主動謀劃,豐富宣傳教育形式,強化廉政書屋平臺陣地作用,助力一體推進“三不腐”綜合效能持續提升。 近年來,中國海油紀檢監察組持續在抓實教育、壓實責任、做實成效上下功夫,以中國海油紀檢監察網、中國海油廉政書屋等線上線下多元平臺為抓手,推動形成立體宣教“矩陣”,把紀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經常,發揮正本清源功能,引導黨員干部自覺用黨規黨紀校正思想和行動,把他律要求轉化為內在追求,將學習成果轉化為遵規守紀、擔當盡責的實際行動。(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 || 責任編輯 徐夢龍)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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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為名索要財物的行為定性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仍有少數黨員干部心存僥幸,收受賄賂手段更趨隱蔽,如以借為名收受或索取好處。對此需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從涉案財物性質、以借為名受賄的特殊情形以及索賄情節認定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考慮、準確定性。 有這樣一起案例。趙某系A市B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負責該區征收拆遷相關業務的招投標工作。趙某常年沉溺于高檔消費,為獲得足夠資金支持,2020年5月,其以父親患重病急需用錢為由,向在B區承接舊城改造和房屋拆除項目的企業老板甲、乙二人分別提出借款50萬元。趙某認為自己在B區征收拆遷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為甲、乙二人提供過幫助,二人此后在項目承接等方面依舊需要自己的幫助,他們必然不會拒絕借款,且也不會要求歸還。 甲此前就因趙某的幫助向其表示“想感謝一下”,在趙某提出借款要求后,就明白趙某實際上是向自己要錢,但甲認為趙某作為普通工作人員不值得輸送50萬元,故謊稱自己身邊僅有20萬元現金,并表示贈與趙某不必歸還。趙某為掩飾行徑,向甲出具了載明借款20萬元的無簽字打印版借條,借條中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直至案發,趙某未歸還款項。 乙在聽到趙某借款要求后,雖不情愿,但礙于趙某與自己的業務有直接的職務關聯性,故同意向趙某借款50萬元。趙某為掩飾行徑,向乙出具了載明借款50萬元的無簽字打印版借條,借條中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獲得該50萬元后,趙某即用于揮霍享樂。借款期滿后乙曾先后3次向趙某催討上述錢款,但趙某無任何歸還的意思表示,乙認識到趙某不準備歸還錢款,因擔心催討會得罪趙某,影響自己的業務,故直至案發,未再向趙某催討上述款項。 一、準確認定上述款項的性質 本案中趙某在甲、乙二人處取得的70萬元屬于受賄款還是借款,需要正確甄別趙某的行為是正常民間借貸還是以借為名的受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借為名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應當認定為受賄。具體認定時,不能僅僅看是否有書面借款手續,應當根據以下因素綜合判定:(1)有無正當、合理的借款事由;(2)款項的去向;(3)雙方平時關系如何、有無經濟往來;(4)出借方是否要求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謀取利益;(5)借款后是否有歸還的意思表示及行為;(6)是否有歸還的能力;(7)未歸還的原因;等等。”筆者認為,結合本案,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該款項性質。 首先,借款事由及款項去向。正常的民間借貸,通常具有正常和急需的用途,款項去向與借款事由應當是相符的。本案中,趙某為了能夠向甲、乙兩人借款,編造了父親患重病急需用錢這一虛假的、看似合理的事由,在取得相應款項后卻將錢款用于日常揮霍。也就是說,趙某既不具備真實、合理的借款事由,也未對相關錢款進行正當、合理的使用,由此可以判斷趙某無借款的真實需要,這一點是有別于正常民間借貸行為的。 其次,當事人雙方關系。正常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通常具有一定的互相信任基礎,可以支撐大額的借款往來。本案中,甲、乙作為趙某的管理服務對象,除了工作上的聯系,與趙某沒有任何交集,這樣的關系決定了趙某與甲、乙之間缺乏借貸關系賴以存在的信任基礎。實際上,甲、乙是考慮到趙某作為與自身業務有職務關聯性的公職人員,出于感謝趙某的幫助或擔心得罪趙某的心理而將錢款交付趙某,這一點同樣有別于正常民間借貸行為。 再次,歸還款項的意思表示和行為。正常的民間借貸,借款人通常都具有歸還借款的意思表示及相關行為,即便不能及時還款,也會通過支付部分利息、重新出具借條等方式以請求延期歸還。本案中,趙某為滿足超出自身購買能力的消費需求,明知自己無償還能力仍向甲、乙借款,且認為甲、乙二人不會向自己催討錢款,故其主觀上不存在歸還的意圖。客觀上,趙某出具的無簽字打印版借條,本身無法律效力,趙某所借錢款遠超出自身還款能力,并將錢款全部用于揮霍使用,無歸還欠款可能性,其事后的確也沒有歸還的意思表示和實際還款行為。以上充分說明了趙某是以占有錢款為目的向甲、乙索要錢款的,這有別于正常民間借貸行為。 通過上述各種基礎性事實,可以認定趙某與甲、乙二人之間的所謂借款行為,其實質是趙某以借為名受賄的犯罪行為。 二、準確辨析以借為名受賄的特殊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在趙某向乙以借為名受賄的犯罪情節中,是存在有別于一般以借為名受賄的特殊情形的,即行受賄合意未在款項交接之時達成的情況下,如何認定受賄。 本案中,趙某無向乙歸還借款的意愿,也沒有歸還借款的能力,其向乙借款的行為基于非法占有目的,本質上是以借為名的索要。趙某主觀上具有受賄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乙財物的行為,在其收到乙50萬元時,已具備受賄的犯罪構成要件。對乙來講,其礙于趙某與自己業務的職務關聯性,向趙某出借50萬元,借款時不具有行賄故意,但在借款期滿后曾向趙某進行催討,且在意識到趙某無歸還意圖后,基于趙某職權因素,最終主動放棄對債權的主張,本質上轉變為權錢交易性質。綜上,在借款時趙某具有受賄故意且實際取得財物,雖然乙當時缺乏行賄故意,但后來在催要未果后放棄債權行為系對趙某此前行為的認可,法理上行受賄犯罪并非完全對應關系,故應認定趙某在收到借款時構成受賄既遂。 三、準確辨別趙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索賄 根據刑法規定,索賄是受賄犯罪的一種形式,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判斷索賄情形是否成立,不僅要考慮是否是國家工作人員先提出財物要求,還要求索賄方的行為對相對人形成心理強制,使其在違背自身意愿的情形下送給受賄方財物。 本案中,趙某以借為名向甲索要錢款的行為,是趙某先提出財物要求。但甲在與趙某的交往中,已向趙某表示過“想感謝一下”,可見其主觀上原本就有向趙某行賄的意愿。后趙某向其索要50萬元,盡管甲因索要數額較大,心中不情愿,但因數額原因產生的“不情愿”不足以達到“被迫”的心理強制。后甲向趙某提供20萬元并表示不用歸還的行為,皆能體現甲為趙某提供錢款的主動性、自愿性,能夠判斷出雙方是在“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的默契中完成權錢交易,故不宜認定趙某對甲索賄。 而趙某收受乙50萬元的行為則與上述情況有所區別。乙在借款期滿后曾向趙某催討,足可見乙無主動、積極給予趙某錢款的意愿。后乙因意識到趙某的占有意圖,并出于“擔心得罪”的心理強制,“極不情愿”地被迫放棄主張債權,足以體現乙交付財物的被動性、抵觸性,可認定趙某對乙索賄。 綜上,對于以借為名型受賄,實踐中只有牢牢把握賄賂犯罪權錢交易的本質,才能夠在復雜多變的犯罪行為中厘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馬可 作者單位: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紀委監委)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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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兌獎套路深!偽劣假冒暗箱操作 獎品實物質量堪憂原標題:獎品兌獎難如登天 偽劣假冒暗箱操作??直播抽中金條到手是道具??在某房產直播間抽中的“小霸王電烤箱”,必須本人帶著身份證到500公里外的現場才能領獎。說起今年3月的一次直播抽獎經歷,定居江西的王娟(化名)哭笑不得。??“看到中獎信息后,我第一時間詢問客服發貨時間,但對方卻回復說禮品需要本人前往該房產營銷中心自提,我提出可以承擔運費對方也不同意。”王娟說,該房產項目營銷中心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離自己所在地甚遠。??“參加抽獎前也沒告訴我要自提,中獎了卻找各種借口不兌現,真的很氣人。”據王娟回憶,她進入該直播間后只看到抽獎福袋的參加條件是“直接點擊評論參與抽獎”,福袋頁面除了產品信息外,也沒有其他表示中獎后需到店自提的標識。直播過程中,主播從未提醒參與抽獎的用戶需要自提。??如今直播帶貨的形式已席卷購物、社交、外賣等各大平臺,為引流和提高直播間活躍度,一些直播間會設置抽獎環節。然而,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直播兌獎套路深。不少直播間開獎時“豪氣干云”,兌獎時卻“摳摳搜搜”,主播和客服前后態度不一。有受訪者吐槽道,本來以為中獎是最難的,沒想到兌獎才是難上加難。此外,收到獎品貨不對板也是直播抽獎的“槽點”之一,許多二手貨、殘次品被商家作為福袋發給用戶。在盲盒直播間,甚至有商家暗箱操作。??從各種理由推脫不兌獎,到中獎了才被告知獎品要“隨單”發,再到收到獎品發現與宣傳的相差甚遠……為何直播抽獎亂象頻發?平臺有哪些監管措施?消費者該如何維權?記者展開了采訪。??客服各種借口拖延??獎品兌現困難重重??今年以來,來自湖南的劉雨(化名)已陸陸續續在各種平臺中過飾品、服飾、彩妝等獎品,為此她還自己總結出了一套“中福袋技巧”。不過,隨著在某短視頻平臺中獎次數的逐漸增多,劉雨的賬號被“莫名其妙”地凍結,于是她開始轉向另一社交平臺,但近期卻接連遭遇中獎后拒不兌現的情況:??2月26日,劉雨在某珠寶首飾直播間抽中一只瑪瑙手鐲,對方卻說要先付19.9元押金,到貨后再原路返回,“哪有先要錢再退的道理,像騙子,沒有同意”;??2月29日,她在某女裝直播間抽中毛氈包,下播后要求兌換獎品,客服卻一直不回消息;??3月7日,她在某首飾直播間抽中了一條手鏈,當她詢問客服何時發貨時,對方卻說需要先購物才可以兌獎。??“口口聲聲說免費抽獎,轉頭就要求下單,這不是騙人嘛。”劉雨把相關經歷發到社交平臺后,評論區里有不少網友附和,表示也遇到過直播間抽福袋時沒說“隨單”,中獎了問客服卻說要“隨單”的情況。??在某第三方投訴平臺以“直播抽獎”為關鍵字搜索,發現有超過4000余條相關投訴。記者梳理發現,在“兌獎難”這一問題上,網友們被拒絕的理由五花八門:沒有加入店鋪會員或粉絲團、沒有在直播間下單、沒有在開獎前付款、中獎口令不正確、查不到中獎記錄……??來自廣東的曹杰(化名)偶然間點進了一個聲稱抽獎送手機的直播間,“剛一點進去,主播就說讓大家留言自己想要的手機顏色和內存”。??抱著試試的心態,曹杰在評論區輸入了自己想要的手機型號和顏色,“沒想到主播真的念出了我的名字,說我中獎了,讓加入粉絲群后領取獎品”。??曹杰花了一個鉆石(大約0.1元)進入該主播的粉絲群。下播后,主播在群里發送了一張名為“iPhone手機商家助手”的二維碼并艾特全體成員,稱掃碼后下載“××極速版”,找小助手填寫收貨信息,填寫提交后1天到2天安排發出。曹杰根據提示下載該軟件后,卻突然看到一個綁定信息一閃而過,隨后手機就陷入了重啟循環中。??“碼掃了,獎品沒拿到,手機還中毒了。”曹杰說,之后,他聯系該主播,對方再無任何回應,在該短視頻平臺舉報、找人工客服投訴也沒用,“現在就是后悔,以后再也不相信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了”。??另據報道,有網友今年2月在某新能源汽車的直播間抽中了“冰雪大世界玩樂禮”——哈爾濱雙人游。其間,她一直嘗試聯系客服兌獎,對方均以各種理由推脫。直到3月7日,網友被通知確實中獎了,但需要在3月13日之前完成旅行。??“有種被耍的感覺。旅游一般要預留時間,客服提前6天才說要過期了。”該網友說,“他們還告訴我,另一個中獎人也放棄了。”??獎品實物質量堪憂??和直播間承諾不符??獎品兌現難如登天,收到獎品的也并不一定是“幸運兒”。??“恭喜抽中福袋!正品蘋果平板iPad9.7英寸帶充電器!”晚上12點,江蘇的秦女士看到自己中獎后整個人都清醒了,她沒想到自己能在粉絲人數179萬、在線人數7萬多的某直播間里抽中福袋。??獎品發貨后,秦女士每天都要點進去看看物流信息,然而真正收到的實物卻讓她感覺“當頭澆了一盆涼水”:平板沒有封口,背面有好幾道劃痕,解鎖后發現是2012年生產的二手平板,只能用自帶軟件,不能下載其他軟件……??有過類似遭遇的不止秦女士一人。??3月1日,海南的林女士收到了在一名為“年糕××”的直播間抽中的空氣炸鍋。從領獎到收貨倒是挺順利,但是打開快遞后她卻“大失所望”:空氣炸鍋上面的風扇是壞的,扇葉的螺絲也掉了。本著不想浪費的想法,林女士聯系了對方客服,對方讓她自費退回產品送修。??然而,補發的商品又出現了新的問題:沒有空氣炸鍋外層的覆膜,頂蓋螺絲缺失,有明顯的使用痕跡。??林女士帶著最后的耐心,和客服反映了商品質量問題,對方承諾再次補發。直到第三次,林女士終于收到了看似能夠正常使用的空氣炸鍋,但這次卻沒有保修卡和說明書,她有些害怕,“萬一是三無電器,使用過程中著火問題就大了”。??實在不敢用的林女士,向對方提出能否“折現”,但被對方拒絕。就這樣來回折騰了3次,現在這個空氣炸鍋用也不是,不用也不是。“退來退去實在累得慌,有這功夫我都能買一個空氣炸鍋了。”??今年2月,重慶的王女士參加了某游戲創業公司直播間的“大年初五迎財神”抽獎活動,號稱獎品是重量達50克的沙金金條。從中獎到收貨都很順利,但她打開快遞才發現,收到的獎品是仿真道具金條。??“沙金是含有黃金的,雖然含量很低,但和道具黃金還是天差地別。商家這是用不實信息引流吸粉。”王女士評價說。??盲盒抽獎暗箱操作??營造假象刺激消費??記者調查發現,有的直播間打出了“盲盒許愿”的旗號,以開盲盒的方式吸引觀眾參與抽獎。??“玩法規則:一號鏈接選擇一個許愿選項,如果拆出你拍下選項的款式,則許愿成功,成功后看到盲盒底部編號后兩位得到相應盲盒。相當于買一贈一。”一主打拆盲盒的直播間中,一號鏈接商品名為“逛吃旅游季盲盒【許愿成功看區間】”,內容物為一個34.9元的盲盒。該盲盒一套12個,對應直播間里編號1到12的盲盒,花34.9元下單后可以選中編號再許愿,即在下單選項中猜自己下單的盲盒可能拆出來哪些款。直播間內,主播激情介紹道:“每單可以猜4個款式,中獎概率為三分之一。”??就在主播介紹過程中,旁邊的助理遞過來一個打印好的單子,主播接過單子繼續說,有一個網友許了愿,選的是12號,猜的款式是盲盒內容圖的第一行。主播隨即拿出第12個盲盒,將單子貼在盲盒外包裝上之后,將盒拆開,發現并非該網友許愿內容。主播接著展示了盲盒底部編碼,并拿出相對應的許愿成功獎勵表,“太遺憾了,差一點就能獲得我們‘不能說的秘密’盲盒,實物很美的,要不要再下單試一次”。??據該主播說,有不少網友是沖著許愿款來的,每次直播都會更新許愿商品鏈接。當天的一號商品鏈接顯示,銷量已有300余個。??記者在社交平臺上檢索“盲盒許愿”等關鍵詞發現,不少網友被這種盲盒許愿抽獎形式所吸引。一網友發帖稱,為了得到某盲盒直播間的許愿盲盒禮物(一個大的毛絨玩具),她已經參加了七八場盲盒許愿,但從未猜中過款式。除了猜款式之外,還有的許愿鏈接下單后是猜盒內商品顏色,網友可以花錢拍下商品鏈接并許愿兩個顏色,任意一個顏色猜對就可以再拆一盒,一直成功就可以一直拆。??曾經就職于浙江杭州某盲盒直播公司的員工劉夏(化名)告訴記者:“這種‘盲盒許愿’抽獎基本都有內幕。”據她介紹,商家在裝盒時會隨機挑選幾個編號位置貼上提前打好的假單。直播中,商家會根據號位將歐氣單(好運單)全部“安排”給假單。??劉夏說,對下單的顧客,直播間可以隨意控制盲盒款式、顏色。“拿盲盒的時候不會讓直播間的人看到是從哪里拿上來的,主播看似拆的是新盒,實際上是場控提前確認了內容物后才遞上去的。”此外,此類盲盒抽獎的直播間還會有專門的“魚”來烘托氣氛、誘導下單。所謂的“魚”是指在直播間中假裝自己是“歐皇”(網絡流行詞,指運氣特別好的一類人),營造中獎假象,“或者故意在評論區刷評論,以此來刺激消費”。??平臺加強資質審核??完善合規管理體系??今年1月3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23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直播抽獎活動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中獎后不兌現。消費者中獎后,經營者以各種理由不兌現或故意拖延長時間不發貨;二是中獎概率不明。經營者在直播間醒目位置宣傳中獎概率100%,但實際中獎概率極低或獎品多為虛擬商品;三是虛標獎品價格問題。經營者對直播間抽獎獎品標注價格遠高于相同商品實際價格。??一名在直播行業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近些年,直播商家常常采用“抽獎”方式來進行營銷和推廣,吸引觀眾入場購物。目前短視頻平臺比較規范的抽獎方式包括“搶福袋”“閃購低價秒殺”和“發送彈幕截屏”三種方式。??以“搶福袋”為例,在杭州從業多年的某直播機構負責人李力(化名)告訴記者,“福袋”也稱“留人福袋”,點擊“福袋”就等于關注了直播間并加入粉絲團。直播間一旦開播,會第一時間通知到所有粉絲,對于商家而言,直播間觀眾停留時間長了,意味著有更多的下單可能,所以抽取“福袋”便成了常見的攬客套路。??“相較于前兩種依托于官方平臺展開的抽獎方式,截圖抽獎全程由直播間團隊操作,規則制定、截圖時間、兌現獎品的主導權都掌握在商家手中,所以也很難做到可視化、透明化,公平度大打折扣。”李力說,不少商家借此動起了“歪腦筋”,通過玩文字游戲,暗箱操作,蒙蔽消費者,騙取一時的直播熱度。??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告訴記者,對于商家而言,銷售活動屬于市場經營行為,應當遵守市場管理秩序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平臺而言,銷售活動則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完善合規管理體系,避免法律責任。在社會責任方面,平臺應及時增設有獎銷售合規制度,設置后臺功能備案限制,如此不但可以有效避免投訴糾紛,而且對于可能衍生的網絡欺詐乃至詐騙具有未發先防的積極作用。??遇到兌獎難,應如何維權?常莎建議,消費者可以向平臺申訴,如實反映問題。若平臺無回復或未實際解決問題,可以向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第三方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投訴,通過第三方介入解決糾紛,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需注意提前保留相關證據。??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建議,相關部門嚴格落實《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加大對直播抽獎活動的監管力度,強化直播平臺、主播、商家等各方主體責任,督促直播主體落實信息披露、獎品保障措施、商品退換貨等義務。直播平臺應當加強對直播抽獎主體的資質審核,確保其具備合法經營資質和履行宣傳內容的能力。直播抽獎經營者應當清晰準確公示抽獎獎品名稱、數量、中獎率、真實價值等,杜絕虛構獎項、獎品、獎金金額等違法行為。消費者在參與直播抽獎活動時,要保持理性,不盲目充值、打賞。(記者 趙麗 實習生 文旭晨)來源:法制日報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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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的坑防不勝防 何時收緊監管之網“網約”包車被半路加價,安全遭到威脅;“網約”住宿貨不對版,卻反遭店主訛詐……在互聯網服務正被越來越多消費者依賴的當下,“網約”的坑防不勝防。 如何讓“網約”不再爽約,不僅需要消費者擦亮雙眼,更需要監管部門的監管“網速”再快些,監管“網眼”再密些。 “坑連著坑”“防不勝防” 今年春節期間,游泳運動員傅園慧在長白山地區包車“被宰”的消息登上熱搜。官方迅速回應,“對潘某某按上限處以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在社交平臺,不少消費者反映在不同地方也有類似遭遇。有的消費者包車被半路加價、推銷產品、送至飯店“挨宰”,有的消費者遭到司機語言暴力、臨時換車、不按約定時間地點接送……有人專門在社交平臺寫下“包車避坑指南”,下方的數百條留言里,挨坑的方式五花八門。 除了網約車“坑連著坑”,網約房也“防不勝防”。廣東珠海的吳女士今年春節期間在網絡平臺預定了廣州市區內一間“波西米亞風格”的民宿,平臺顯示該房間為面積約50平方米的兩層套間,有三人位的沙發和氛圍燈,裝修風格很“網紅”。 當天到了指定房間后,吳女士卻發現眼前的房間與平臺顯示房間的面積大小、裝修風格完全不一致:套間變成了開間,1.8米的床“縮水”為1.5米。她聯系民宿老板后被告知“之前看的房間已經預訂出去了,重新安排了一間”。吳女士表示質疑:“我在平臺上看到那個風格的民宿明明還空著,都不知道這家店到底有沒有圖片上的房間。” 寧波的小孫也被“網約”坑了一把。今年冬季,他和朋友到東北某“網紅”城市游玩,在網上訂了一間“網紅”民宿,通過私下轉賬交易的方式入住。入住時才發現,房間不僅與網絡圖片大相徑庭,屋內設施也不好用。沒想到,退房時房主稱熱水器被弄壞了,扣了小孫數百元押金不還,最后還把小孫拉黑了。“已經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小孫說。 三大亂象亟待整治 記者調查發現,私下交易、平臺漏洞、監管缺失,是導致“網約”服務亂象頻出的主要原因,新的消費服務模式亟需新辦法監管整治。 “點對點”私下交易,資質被忽視。業內人士介紹,對于運營車輛,需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許可證,但在遠離城市的景點,大部分網約車輛既沒有辦理證件,也沒有掛靠平臺。一些在正規平臺聯系到的車輛,為了避免抽成,往往會提出私下交易。由于缺少正規契約束縛,一些司機容易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進駐門檻低,平臺監管“靠自覺”。記者調查發現,“網約”服務常常介于違法和合法之間的灰色地帶。合法網約車應該具備車輛營運證和從業人員資格證,但由于營運車輛使用年限等要求,一些私家車主不愿把車輛改為營運車,因此在一些正規網約車平臺,也存在不合規的“黑車”,而車輛供給不充分的景區,更容易滋生網約“黑車”。 一些網約房平臺也長期監管“放水”。記者發現,在某民宿APP上注冊成房東,僅需提供“3張臥室照片”“3張衛生間照片”“3張客廳廚房照片”“房東身份證”“房產權屬證明”幾項材料,“十分鐘即可成為房東”。對于真實性則要求“房東自行承諾認可”。該平臺對于“民宿”的定義是“短租”,即不要求具備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房產證明與房間的關聯性。 新服務模式層出不窮,監管腳步“慢半拍”。廣東盈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鵬認為,網約房當前確實處于監管不足、門檻過低、行業規范不清的狀態,有的網約房甚至成為了犯罪行為的掩護所。 深圳市消費糾紛評審專家、北京市東元(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永表示,各地關于民宿經營的監管政策不一,一些城市出臺了地方性法規。雖然市場監管、消防、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對民宿有關業務安全工作均負有監管責任,但仍有不少漏洞。 網約旅游包車,更存在多頭監管、多頭難管的情況。一些地區的交管部門開展旅游包車綜合檢查,也基本只能查出中巴、大巴等明顯從事運營的車輛,對于私家“黑車”存在監管難題。 “網約”服務應關進制度之網 專家認為,“網約”服務問題頻出,暴露出城市社會治理中的諸多問題,當前亟需將“網約”服務關進制度之網,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長春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杜大海建議消費者選擇合規網約車出行,線上約車線上支付,一旦出現糾紛,第一時間撥打全國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各地交管部門會第一時間查處。“在長春,查實乘客被索要高價,我們可以先行賠付,再向運營司機追討、處罰,并通過行政手段最大限度壓縮非法車輛生存空間。” 張鵬建議,消費者在確保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下,可冷靜理性地與對方進行協商,并注意保留證據,在妥當的時機選擇報警或投訴,切忌發生過激行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 廣州市消委會建議廣大消費者,加強甄別,認真核對平臺上顯示的各類信息,包括經營證照、地址等,并保留訂單信息、發票等消費憑證,方便舉證、維權,同時建議加快完善民宿行業立法,對民宿定義、管理原則、法律責任等予以明確規定,相關網絡平臺應加快完善有關審核機制,對經營者發布的文字、圖片等信息盡到審核義務。 (本報記者趙丹丹 姚湜 胡林果)來源:新網每日電訊2024-09-19